深基坑施工常見安全問題
- 發布時間:2022-06-08
- 發布者: 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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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施工常見安全問題
深基坑工程屬于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過程中極易出現各種導致群死群傷的安全問題,如基坑坍塌、突泥突水、基坑邊塔吊傾覆、人員高處墜落等。
1、基坑坍塌是深基坑施工最常見的安全問題。在施工現場經常存在土方開挖不按要求放坡,未嚴格遵守分層分段開挖,“挖神仙土”行為屢禁不止,基坑支護不到位,綜合各種原因最終導致基坑整體失穩坍塌。
2、突泥突水也是深基坑施工過程中較為常見的安全問題。由于在基坑開挖之前沒有詳細了解地質情況,沒有按設計和方案要求做好基坑降排水工作,開挖過程中未做好開挖標高控制導致嚴重超挖,最后基坑突泥突水。
3、基坑邊塔吊傾覆導致機械傷害事故。由于基坑開挖方法不當,施工過程中又沒有做好基坑位移及變形監測和塔吊垂直度、基礎沉降觀測,最終導致塔吊傾覆砸死砸傷基坑周邊作業人員。
4、人員高處墜落。基坑周邊沒有按要求設置臨邊防護,沒有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基坑邊作業人員稍有不慎就容易墜落。臨邊防護欄桿下方未按要求設置擋腳板封閉,基坑內作業人員遭受物體打擊的安全風險極大。
二、深基坑施工安全問題的成因
1、施工單位不按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有些施工單位在設計圖紙不詳實、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審批尚未完成的情況下便盲目施工,或者對技術交底不重視,未告知作業人員深基坑施工過程中的危險因素及安全隱患,最終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2、作業人員違規違章作業
由于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以及作業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導致安全意識和理念不高,工人作業過程中一味地圖方便圖快,深基坑施工現場違規違章行為層出不窮,最終導致無法挽回的事故損失。
3、施工現場管理和監管不到位
目前大包、轉包和違法分包的現象依然存在建筑工程行業,很多企業不切實履行各自主體責任,不按法規要求配齊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員,未樹立深基坑施工“紅線”意識,造成深基坑施工過程中管理混亂、監管缺失。
4、項目部不重視基坑監測
有的施工單位不愿意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只注重眼前利益,未抓好監測方案的落實,基坑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無法真實掌握基坑施工過程中的沉降變形及水平位移等情況,最終釀造重大悲劇。
三、深基坑施工安全問題的控制措施
1、建立起有效的安全保障體系
全面深入宣傳貫徹國家新《安全生產法》,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時刻秉承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及“零事故”的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國家行業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各類安全生產卡控紅線、禁令為依據,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和狠抓違規違章為手段,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將安全教育培訓向協作隊伍延伸,全面開展違規違章整治行動,從而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質量事故發生。
2、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牢固樹立“方案先行”理念,項目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建質[2018]37號文的要求,深度超過3米的基坑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深度超過5米的基坑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需經過專家論證,按照專家論證意見修改完善后上報施工單位審核審批,同時需要報送監理單位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項目部根據專項施工方案做好技術交底,技術交底必須交到作業工人,交底人、被交底人和專職安全員簽字確認后,用于指導現場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要督促檢查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做好深基坑工程施工的過程控制。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之前,需認真核對勘察和設計資料,了解和掌握施工場地有關情況,包括地層結構、巖土性質、地下水位、含水層性質、滲透系數、地下管線、埋設物的位置和深度等,根據深基坑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編制有針對性能指導現場施工的專項方案。基坑開挖之前必須先做好降排水工作,在基坑周圍地面以及基坑底均應設置降水井點、回灌井點或排水溝、集水井等等降排水設施,將地下水位降至基坑開挖面以下之后才能進行土方開挖,遇到降水量集中的雨季施工時,需要調配充足的機械設備及時抽排深基坑內的積水,保證施工安全。基坑土方開挖和支護過程中確保放坡開挖和錨索支撐施工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基坑土方開挖時須分段分層開挖,分層開挖深度須根據不同土質控制在合理限值之內,避免最后超挖嚴重。深基坑周邊地面距離基坑邊緣不小于0.5米處,需搭設下桿離地高度0.5-0.6米、上桿離地高度1.0-1.2米的安全防護欄桿,并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防止作業人員從深基坑地面墜落傷亡,防護欄桿下方需安裝180mm高的擋腳板,防止基坑邊堆載物體落入基坑造成人員傷亡,基坑邊作業人員嚴禁向深基坑內扔拋物體。
3、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項目部必須堅持每天對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人員全程管控每個作業面,全面推廣應用深基坑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施工單位采用定期檢查、稽查、季節性巡查、夜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關鍵工序管控、領導帶班制度落實、作業崗位“三違”整治等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并及時對現場管理、作業行為和安全生產活動等提出要求。對前期基坑圍護結構施工階段、坑內加固、井點降水等重要施工工序進行嚴格把控,在進行深基坑開挖條件驗收過程中,對于前期圍護結構施工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形成閉環處理。對監測數據出現的異常情況,要進行認真分析。對于基坑施工應急預案及現場搶險物資進行嚴格檢查,充分考慮基坑開挖過程中各種不利因素以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開展安全宣傳培訓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動
深基坑施工單位要圍繞科學發展、安全施工和“零事故”理念,宣傳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加強安全生產法治宣傳。項目部要以案例、多媒體等多種易懂、震撼模式的教育方式,扎扎實實開展深基坑施工安全教育培訓,讓每一位現場作業人員掌握應知應會的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與技能,告誡全體作業人員按操作規程、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作業,嚴防事故的發生。
5、嚴控材料管理
建立健全建筑材料管理制度,確保落實到位。施工中應及時做好材料送檢復檢工作,做好進場材料的驗收和盤點工作,所用的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入場復檢報告,送檢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者過期材料。
6、做好深基坑監測工作
深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中需要有基坑監測的內容闡述,確定好基坑監測的項目、周期頻次和預警值等。基坑監測一方面是為了保證能夠實時動態掌握基坑本身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能夠及時收集到對周邊建筑物或者大型機械設備的影響情況,從而能夠進一步指導現場下一步的施工,在發生安全事故之前能夠及時做出調整和處置措施。
7、制定應急預案,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深基坑工程施工極易發生危險狀況或者傷亡事故。深基坑施工單位和項目部要按照國家有關應急救援管理要求,完善事故預防、預警、預報和應急救援機制,認真開展危險因素辨識、評價和控制,規范和加強應急預案編制、審批工作,加強應急培訓、演練,努力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加強從業人員應急知識和逃生技能培訓,不斷提高項目應急處置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在深基坑地下連續墻發生涌砂或者滲漏水等緊急情況時,可以在外部采用雙液漿注漿封堵、內部采用砼反壓的方法進行應急處置,同時在此過程中做好監控量測,準確記錄監控量測數據,經過數據分析可以指導下一步施工。